东方创业卷入供应商虚开发票案,被追缴税款超4000万元 公司回应:不知情、未参与,与三家涉案方无潜在关联
每经记者|赵李南 每经编辑|张益铭
今年3月初,东方创业(SH600278,股价7.47元,市值65.13亿元)发布公告称,其卷入一起供应商虚开发票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东方创业三家供应商向其开具的1639份增值税发票,被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定性为虚开。
事件曝光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核查相关购销活动的商业实质及内控有效性。
3月27日,东方创业发布回复公告,强调涉案的网球线及羽毛球线出口业务具备真实的商业背景,公司对供应商的虚开行为不知情、未参与,且与涉案方不存在任何潜在关联关系。
据东方创业公告,其三家国内供应商——上海亿红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红晟科技)、上海网高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余颖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向东方创业开具的所供货物的1639份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查实并定性为虚开。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税务机关对东方创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第一,追回已退的出口退税税款约1931万元;第二,相关出口货物被视同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追缴增值税约1920万元;第三,连带追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约134万元;第四,追缴教育费附加约58万元;第五,追缴地方教育附加约38万元。
换言之,东方创业合计需补缴和退回的本金税款总额达到约4081万元。经公司内部预估,加上相应的滞纳金,本次事件导致的现金流出约4131万元左右,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将直接削减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3098万元。
东方创业公告披露,2020年初,其接到海外客户订单,要求向美国洛杉矶出口网球线和羽毛球线。
为了履行订单,东方创业业务员考察后选择了具备供货能力的亿红晟科技等三家公司作为上游供应商。2020年5月至2023年8月,东方创业累计确认出口业务收入达1.65亿元。在此期间,东方创业申请并取得出口退税合计1930.92万元。
对于上交所关于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的问询,东方创业称,公司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并支付货款,并由公司安排货物报关出运,向外商交付货物并收取货款,同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口退税。
“上述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且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的更正调整。经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管、经办人员与三家供应商不存在潜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东方创业表示。
东方创业在公告中直言,本次事件纯属“个别供应商单方面违法违规行为所致”,属于外部不可预测的偶发个案。
东方创业明确声明,公司对供应商的虚开行为“不知情、未参与”,在税务机关的调查中也并未被认定为存在故意取得虚开发票的情形,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的情况。
上交所要求东方创业结合采购等相关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说明公司未能有效识别供应商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虚开的原因,公司是否对相关采购及所收发票进行了必要的核查。
东方创业回复称,按照规定要求,公司应将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提交税务系统认证和审核。
“公司实际执行情况是,就上述业务的供应商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公司在收票时都通过了税务系统的扫描认证或勾选审核,在扫描和勾选认证过程中,公司收到的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状态显示正常。在货物出口后,公司使用这些发票申报出口退税,在申报退税的过程中也未出现异常情况,且都按时获得了相应的退税款。”东方创业表示。
东方创业称,公司相关出口退税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内控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对于供应商向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事宜,公司不知情,未参与。
“公司在案发前直接有效识别供应商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虚开的手段和能力是有限的。”东方创业表示。
此外,东方创业称,目前公司已经安排对照此次事发供应商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对现有供应商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对于确实存在较大风险的供应商进行清理。同时,公司还将审查供应商管理制度,如有必要将进行相应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