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300236)、思美传媒(002712)投资者索赔案均已有胜诉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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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上海新阳(维权)(300236)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4年9月18日,上海新阳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经查,上海新阳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4年8月17日,上海新阳披露《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场外质押授信的方式购买挂钩中证1000指数的场外期权金融衍生品1亿元,未在2024年一季度报告中确认该衍生品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91.59万元,导致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2.85万元。公司前期公告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海新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24年4月20日到2024年8月17日之间买入上海新阳股票,并且在2024年8月1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上海新阳维权入口)
除了上海新阳投资者索赔案,思美传媒(维权)(002712)投资者索赔案也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
2024年1月19日晚,思美传媒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思美传媒违法事实如下:
2023年11月27日12时50分,思美传媒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于“公司作为抖音的长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的提问,回复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公司股价在下午开盘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涨停,并保持到收盘。
当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相关提问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抖音电商官方微博于2023年11月27日、28日就“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发布辟谣信息。
思美传媒于2023年11月27日12:50的回复所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与实际情况不符。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思美传媒股票,并且在2023年11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思美传媒维权入口)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